1. 電梯該不該報廢,看完這個就懂了

      這是一段真實的經歷:筆者所在辦公室爲29樓,兩臺電梯同時服務,雖說樓層不算太高,但筆者與同事每天上下班乘坐電梯時都有所恐懼,只因兩臺號稱國際大品牌的電梯在運行時發出怪聲音並一直處於搖晃狀態,讓人不得不對安全性產生擔憂。有一天早上在一樓乘坐電梯時,進來一個人,把電梯停了,然後用一個小工具把電梯轎廂裏的檢修門打開,朝裏面看了看,然後就把檢修門關上,走了,整個過程不足一分鐘。之後電梯正常運行,但電梯裏的乘客卻驚恐了,大家都在想,難道這樣一個如同走過場的“形式工程”就算對電梯進行定時檢修維護了嗎?

      近年來的電梯事故,我們付出了血的代價,因此,我們忍不住要問:我們乘坐的電梯真的安全嗎?

      美國著名的工業安全專家赫伯特·威廉·海因裏希(Herbert William Heinrich)曾經提出過一個關於工業安全的法則——海恩法則,該法則指出: 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法則強調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

      如今的電梯維修市場,存在着多種制約電梯維保工作正常進行的因素,第一種就是以“低價”爲主的惡性競爭,毫無疑問,利潤少了,責任上的把關就逐漸鬆懈了,實際上這種惡性競爭就是在放縱多起小微電梯事故的發生,等到大事故發生,則悔之晚矣,這難道不是坐視生命被無情奪去的惡劣表現?而有關部門的解釋是現階段只能通過抽查、備案的方式來檢查維保公司是否履行責任,難免有“懶政”嫌疑;另一個重大因素就是電梯的維修費用誰支付的問題,就拿家用住宅電梯來說,電梯是居民上下出行的必要工具,但一旦遇到電梯維保問題,物業公司和業主兩方,經常因維修保養費用到底由誰來負擔而僵持不下,以致於維保工作遲遲不能實施。業主稱,購房時已經繳納住宅維修專項基金,電梯屬於住宅維修問題,這比費用毫無疑問應該由物業公司將多交的設備運行費挪作他用或作爲企業利潤,費用很少用來進行維保,爲此引起大量住戶不滿,更有一樓住戶聲稱,自己沒有用過電梯,爲什麼還要交維修費用呢?而物業公司則稱:住宅維修專項基金隨由物業公司代爲管理和使用,但在使用前需向物業公司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申請並通過審覈,滿足條件才能使用,並非物業公司挪作他用而使這筆費用無法投入使用。

      無論基於何種原因,電梯安全無小事。日常生活中的電梯安全,應該建立在電梯生產廠家嚴格的質量標準和維保人員細緻入微的維修保養之上,做到對每一個生命負責。